2019年二級造價工程師《基礎知識》備考知識點:《價格法》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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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法》相關內容
考點一:政府的定價行為
(一)政府定價的商品
對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①與國民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
②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③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④重要的公用事業(yè)價格;
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
【例題•多選題】根據《價格法》,經營者有權制定的價格有()。
A.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B.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C.屬于市場調節(jié)的價格
D.屬于政府定價產品范圍的新產品試銷價格
E.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
【答案】CD
(二)定價依據
政府應當依據有關商品或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fā)展要求以及
社會承受能力,實行合理的購銷差價、批零差價、地區(qū)差價和季節(jié)差價。制定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
公用事業(yè)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時,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征求消費者、
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例題•多選題】根據《價格法》,政府可依據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
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fā)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實行合理的有()。
A.購銷差價
B.批零差價
C.利稅差價
D.地區(qū)差價
E.季節(jié)差價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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