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12.17-23報名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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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事局組織實施2008年上海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報考條件
一、 報考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17日至1989年12月17日);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經(jīng)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7、 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
8、 對上海市某些緊缺急需的專業(yè)性職位,面向外省市招考優(yōu)秀社會人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條件;
9、 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區(qū)(縣)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jīng)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2007年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2、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1年12月17日至1989年12月17日);
3、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經(jīng)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部分職位可放寬到大專學歷;
7、 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
8、 對上海市某些緊缺急需的專業(yè)性職位,面向外省市招考優(yōu)秀社會人員,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條件;
9、 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區(qū)(縣)以下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jīng)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jīng)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2007年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二、 考試報名辦法
(一) 職位查詢
2008年上海市各級機關具體的招錄人數(shù)、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從12月3日起可通過上?!?1世紀人才網(wǎng)”(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詳見上?!?1世紀人才網(wǎng)”《2008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2008年上海市各級機關具體的招錄人數(shù)、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從12月3日起可通過上?!?1世紀人才網(wǎng)”(www.21cnhr.gov.cn)進行查詢。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招錄機關的咨詢電話詳見上?!?1世紀人才網(wǎng)”《2008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ǘ?報名方式
1、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報名時間為2007年12月17日至23日。報名網(wǎng)址為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www.21cnhr.gov.cn)。
2、考生根據(jù)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可任選一門或多門專業(yè)考試科目,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wǎng)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就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繳費的時間是2007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4日12: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08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8:00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wǎng)上繳費,本市考生持街道(鄉(xiāng)鎮(zhèn))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wǎng)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后,憑本人報名序號,于2007年12月19 日下午14:00-16:30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xù)。
2、考生根據(jù)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可任選一門或多門專業(yè)考試科目,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網(wǎng)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上傳的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完成網(wǎng)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就可進行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繳費的時間是2007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4日12:00。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08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8:00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wǎng)上繳費,本市考生持街道(鄉(xiāng)鎮(zhèn))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wǎng)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后,憑本人報名序號,于2007年12月19 日下午14:00-16:30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xù)。
三、 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上公布。
1、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荚嚂r間定于2008年1月12日。
專業(yè)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jīng)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等六大類??荚嚂r間定于2008年1月13日。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成績及合格分 數(shù)線可于2008年2月下旬通過上?!?1世紀人才網(wǎng)”、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wǎng)站(www.spta.gov.cn)或聲訊電話(95001966)查詢。
3、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08年2月27日至3月4日參加本市統(tǒng)一組織的網(wǎng)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招錄機關的面試。
1、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荚嚂r間定于2008年1月12日。
專業(yè)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jīng)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等六大類??荚嚂r間定于2008年1月13日。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成績及合格分 數(shù)線可于2008年2月下旬通過上?!?1世紀人才網(wǎng)”、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網(wǎng)站(www.spta.gov.cn)或聲訊電話(95001966)查詢。
3、筆試成績合格者,于2008年2月27日至3月4日參加本市統(tǒng)一組織的網(wǎng)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機關的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招錄機關的面試。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考生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yè)招錄職位總數(shù)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其中,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公安特警、司法系統(tǒng)基層人民警察政法類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其中,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公安特警、司法系統(tǒng)基層人民警察政法類職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
五、面試
各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職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人選與擬招錄職位數(shù)不足1:3比例的,由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同類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統(tǒng)一調劑。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需提供的其他證件。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需提供的其他證件。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資格。
六、 體檢和考察
通過面試的人員將參加由招錄機關組織的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將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對公安、司法等機關的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還須進行體能測試。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將在上?!?1世紀人才網(wǎng)”上公示。
七、錄用和聘任方式
招錄機關將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體檢操作手冊,到指定的本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對公安、司法等機關的職位有特殊要求的,還須進行體能測試。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將在上?!?1世紀人才網(wǎng)”上公示。
七、錄用和聘任方式
經(jīng)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xù)。新錄用的公務員或機關工作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在試用期內必須接受公務員的初任培訓并通過考試,同時應參加職業(yè)英語和普通話測試。新錄用人員根據(jù)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事局《關于做好本市2007年新錄用公務員基層實習鍛煉工作的通知》(滬人[2007]141號)要求,參加招錄機關安排的基層實習鍛煉,并完成實習任務。
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在聘任期間參照享受公務員工資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雙方即解除聘任關系,受聘人員不再履行書記員職責。
八、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九、招考咨詢與監(jiān)督
法院系統(tǒng)聘任制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在聘任期間參照享受公務員工資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雙方即解除聘任關系,受聘人員不再履行書記員職責。
八、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
詳見《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九、招考咨詢與監(jiān)督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wǎng)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wǎng)上支付咨詢電話:52504520
監(jiān)督電話:64333743、24022550
各招考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2008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wǎng)上支付咨詢電話:52504520
監(jiān)督電話:64333743、24022550
各招考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lián)系人詳見《2008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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