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票據法》常見試題理論筆記-11
更新時間:2014-02-17 16:22:01
來源:|0
瀏覽
收藏
自學考試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由于付款人不是當然的票據債務人,是否付款主要基于付款人的選擇,但是一旦正確付款,因正確付款可全部消滅票據關系
票據關系的特性
1票據關系是一種獨立的債權債務關系
2票據關系是基于票據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
3票據關系是分離于基礎性關系的無因關系
付款人在票據關系中的特殊地位及其與出票行為的關系
1因出票行為而產生的持票人的支付請求權和應現(xiàn)象付款人請求付款的先位順序
2付款人應否承擔票據責任,應基于自己的行為
3由于付款人不是當然的票據債務人,是否付款主要基于付款人的選擇,但是一旦正確付款,因正確付款可全部消滅票據關系
各種票據中付款人的地位
1匯票中的付款人一經承兌,即成為主債務人
2本票中的出票人為付款人,也為主債務人
3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足以支付時有法定付款義務
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的非票據關系主要有
1票據返還關系
無權利持票人的票據返還
已獲付款時的票據繳回
已獲清償時的票據交付
2利益返還關系
3損害賠償關系
怠與通知的損害賠償
拒不作出拒絕證明的損害賠償
偽造、變造票據的損害賠償
票據關系與票據法上非票據關系的區(qū)別
1權利產生原因不同 票據關系的權利產生于票據行為,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產生于法律規(guī)定
2權利內容不同 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時票據記載的金錢債權,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時票據金額記載以外的內容
3權利行使依據不同 票據關系中的權利以持有票據為依據,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以持有票據以外的原因為依據
因形式欠缺的而無效的票據,將在兩方面影響全部票據關系
1欠缺形式的票據是自始無效的票據
2在形式上欠缺而無效的票據上所進行的所有附屬票據行為(如背書、保證、承兌等)均為無效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考前必背!自學考試《中國近現(xiàn)代史綱要》論述題高頻考點2024-10-19
- 自考報考策略:科學搭配科目,加速畢業(yè)進程2024-07-20
- 2025年考研考生五一假期,英語科目應該如何復習?2024-05-03
- 備考指南!2024年4月自學考試考前要做哪些準備?2024-03-31
- 考前備考沖刺!自考如何一次就過?2024-03-30
- 考點匯總:《中國近現(xiàn)代史綱要》論述題2024-03-25
- 備考資料:《中國近現(xiàn)代史綱要》簡答題考點匯總2024-03-25
- 自考可以從哪些維度進行備考?2024-02-17
- @自考生,這里有備考技巧2024-02-17
- 自學考試備考復習方法!建議收藏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