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化工工程師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核
更新時間:2018-09-07 16:50:29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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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發(fā)布了2018年化工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整理了2018年廣東化工工程師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核,請考生們仔細閱讀公告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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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后資格復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考后資格復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資格復核通知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報名點資格復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試機構負責。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fā)放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號)要求,為便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yè)考試,從2010年起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發(fā)放成績合格通知單,該通知單作為報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復核的必備材料。2010年前廣東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可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ǎng)(www.gdrsks.gov.cn)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單。外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須提供所在省考試成績單。
全省考生資格審核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荚嚦煽児己?,以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全科考試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要按照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要求到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復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6)。具體復核時間以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的通知為準。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5.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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