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第九章考點:工程師審核索賠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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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審核索賠報告
1.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
(1)接到承包人的索賠意向通知后,工程師應建立自己的索賠檔案,密切關注事件的影響,檢查承包人的同期記錄時,隨時就記錄內(nèi)容提出他的不同意見或他希望應予以增加的記錄項目。
(2)在接到正式索賠報告以后,認真研究承包人報送的索賠資料。
首先在不確認責任歸屬的情況下,客觀分析事件發(fā)生的原因,重溫合同的有關條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賠證據(jù),并檢查他的同期記錄;
其次通過對事件的分析,工程師再依據(jù)合同條款劃清責任界限,必要時還可以要求承包人進一步提供補充資料。尤其是對承包人與發(fā)包人或工程師都負有一定責任的事件影響,更應劃出各方應該承擔合同責任的比例。
最后再審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賠補償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擬定自己計算的合理索賠款額和工期順延天數(shù)。
2.判定索賠成立的原則
工程師判定承包人索賠成立的條件為:
(1)與合同相對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總工期延誤;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延誤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應承擔的責任,包括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guī)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上述三個條件沒有先后主次之分,應當同時具備。只有工程師認定索賠成立后,才處理應給予承包人的補償額。
3.對索賠報告的審查
(1)事態(tài)調(diào)查。通過對合同實施的跟蹤、分析了解事件經(jīng)過、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詳細情況。
(2)損害事件原因分析。即分析索賠事件是由何種原因引起,責任應由誰來承擔。在實際工作中,損害事件的責任有時是多方面原因造成,故必須進行責任分解,劃分責任范圍。按責任大小,承擔損失。
(3)分析索賠理由。主要依據(jù)合同文件判明索賠事件是否屬于未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或未正確履行合同義務導致,是否在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之內(nèi)。只有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索賠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例如,某合同規(guī)定,在工程總價5%范圍內(nèi)的工程變更屬于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則發(fā)包人指令增加工程量在這個范圍內(nèi),承包人不能提出索賠。
(4)實際損失分析。即分析索賠事件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為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如果索賠事件不造成損失,則無索賠可言。損失調(diào)查的重點是分析、對比實際和計劃的施工進度,工程成本和費用方面的資料,在此基礎核算索賠值。
(5)證據(jù)資料分析。主要分析證據(jù)資料的有效性、合理性、正確性,這也是索賠要求有效的前提條件。如果在索賠報告中提不出證明其索賠理由、索賠事件的影響、索賠值的計算等方面的詳細資料,索賠要求是不能成立的。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提出的證據(jù)不能足以說明其要求的合理性時,可以要求承包人進一步提交索賠的證據(j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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