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會計從業(yè)資格 > 會計從業(yè)資格備考資料 > 2013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guī)》考點總結:支票

2013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guī)》考點總結:支票

更新時間:2013-02-06 13:44:3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2013年會計證考試《財經法規(guī)》第二章第四節(jié)考點總結:支票

  二、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和種類

  1、概念:

  (1)支票用于同城轉賬結算、異地不能使用

  (2)出票人不能簽發(fā)空頭支票

  (3)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

  (4)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

  2、支票的種類

  (1)將支票分為普通支票、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

  (2)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

  (3) 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賬”字樣的為普通支票(2006年選擇題)

  (4) 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現金,也可以用于轉賬。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支取現金。

  (二)支票的使用范圍

  1、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現金支票不能背書轉讓,轉賬支票在同一票據交換區(qū)域可以轉讓(2005年判斷)

  (三)支票的記載事項

  1、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2005,2006年考題)

  (1)表明“支票”的字樣(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

  (四)支票的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地

  (2)出票地

  (五)出票的效力(關注第二個)

  (六)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七)支票的辦理要求

  1、簽發(fā)空頭支票的,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是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金額2%的賠償金(2006年案例分析)

  2、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3、出票人預留銀行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

   【免費試聽】【試題下載】【在線測試】【復習方案】【報考指南

  2013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匯總    全國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網址

  2012年會計證成績查詢匯總  2013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模擬測試卷匯總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會計從業(yè)資格資格查詢

會計從業(yè)資格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會計從業(yè)資格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