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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年審通告 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更新時間:2013-02-11 09:01:3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根據(jù)《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北京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于2012年1月1日起,開展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年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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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北京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北京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于2012年1月1日起,開展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年審工作?,F(xiàn)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審的范圍

  年審的范圍為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年審的形式

  2011年度年審采取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終審的方式。

  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須在申報時間內,按要求主動申報并將年審材料報所在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日常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情況提出初審意見,連同年審材料及《許可證》正副本原件一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面審查,對年審合格者,在《許可證》上加蓋年審章。

  年審期間,各類機構均可繼續(xù)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活動。

  三、年審的內容

  年審的內容包括是否仍然符合設立的行政許可條件,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受理投訴和舉報及查處的情況,人力資源服務業(yè)務開展情況,有關部門執(zhí)法檢查情況和社會公眾意見等。

  四、年審的時間

  20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各機構報送材料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提出初審意見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時間為2月1日至2月29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審查,作出年審決定時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

  五、年審材料申報內容及方式

  年審采取網上下載表格申報的方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jrbj.gov.cn)下載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2011年度年審報告書(附件1)和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2011年度年審報告書匯總報表(附件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版的電子版。報告書內容須認真填寫、如實申報。

  年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2011年度年審報告書紙介和報告書匯總報表電子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版);

  (二)年度內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事業(yè)單位收入支出表或企業(yè)資產損益表和負債表,且加蓋公章;

  (三)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四)法人證書(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副本的復印件且加蓋公章。

  (五)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年審相關材料。

  六、年審結果的公布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于年審結束后通過媒體和網絡發(fā)布年審結果通告,并通過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通過年審機構的《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逾期未申報年審材料或年審不合格的機構,依法注銷其《許可證》。

  七、《從業(yè)資格證書》注冊工作

  為加強從業(yè)人員隊伍建設,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兩年注冊的制度規(guī)定,《從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時間滿兩年的(例:注冊時間為2009年度的,應于2011年度再次注冊)。請從業(yè)人員所在單位將《從業(yè)資格證書》注冊材料與年審材料一起報送,由轄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連同機構年審材料一并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的,《從業(yè)資格證書》自動注銷。

  注冊時應提交材料:

  (一)《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原件;

  (二)身份證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復印件;

  (四)單位與個人簽訂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

  (五)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統(tǒng)計表》(表樣附年審報告書后)。

  凡中央在京單位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中取得《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業(yè)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直接將以上材料遞交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辦理注冊手續(xù)。

  八、年審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抓好年審工作的落實。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障局要進一步強化日常管理監(jiān)督機制的建立,通過對轄區(qū)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開展自查和實地檢查工作,做好檢查評價記錄。要重點檢查機構是否符合許可條件、工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經營實際與《許可證》內容是否相符、是否有受到行政處罰的記錄、服務經營業(yè)績年報表及《許可證》有效期等內容,據(jù)實提出初審意見。

  (二)結合年審工作,全面掌握轄區(qū)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情況,有力促進轄區(qū)內統(tǒng)一規(guī)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部門要結合年審工作,摸清轄區(qū)內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機構、人員、業(yè)務發(fā)展情況,有效促進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經營性服務機構的協(xié)調發(fā)展,切實擔負起本轄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管理的責任。

  (三)嚴格報送時間,嚴格審核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有效。參加年審是人力資源市場法規(guī)對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guī)定的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許可證》年審制度是確保人力資源市場有效健康運行的必要的法制手段。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認真對待年審工作,如實填報有關內容,按時向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有關材料。

  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于2月底前,將本轄區(qū)內各機構的北京市《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2011年度年審報告書紙介、報告書匯總報表電子版、區(qū)縣初審意見表(附件3)紙介并加蓋局章,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在填寫、申報、審核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聯(lián)系。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qū)臺基廠大街三條3號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

  聯(lián)系電話:65266344 65231103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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