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級經(jīng)濟師考試資料輔導:財務顧問
更新時間:2013-05-14 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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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高級經(jīng)濟師考試資料輔導: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收購人進行上市公司的收購,應當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具有從事財務顧問業(yè)務資格的專業(yè)機構擔任財務顧問。收購人未按照規(guī)定聘請財務顧問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一)財務顧問報告
財務顧問應當出具財務顧問報告。
(二)獨立的財務顧問報告
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者獨立董事也可以聘請的獨立財務顧問發(fā)表意見,但是,獨立財務顧問不得同時擔任收購人的財務顧問或者與收購人的財務顧問存在關聯(lián)關系。
(三)財務顧問的督導職責
上市公司收購后事項的處理
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后,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yè)形式。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的12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并,并將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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