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事業(yè)單位考試:公基題目練習(10月30日)
1(單選題)下列關于所有權說法錯誤的是( )
①處分權是財產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在大多數情況下處分權由所有人享有
②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對房屋和宅基地享有所有權
③王奶奶每天在路邊撿礦泉水瓶,王奶奶享有對瓶子的所有權
④小張把電腦借給小李,小李將電腦贈與女友,小張不能從小李女友那里要回電腦
A.③④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2(單選題)事業(yè)單位與入職工作人員訂立合同,一般不低于( )個月。
A.12
B.24
C.36
D.48
3(單選題)張三酒后駕駛,不小心撞上行人李四,張三見四下無人,便將撞傷暫時昏迷的李四拖上車,拉到野外丟棄,李四因傷口感染沒得到及時救治,不得不接受截肢手術,張三的行為構成了( )。
A.危險駕駛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傷害罪
D.過失致人重傷罪
4(單選題)趙某和王某按份共有一套房屋,趙某長期定居國外,王某實際居住。房屋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導致行人被砸傷。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應當由趙某承擔責任
B.應當由王某承擔責任
C.應當由趙某和王某承擔連帶責任
D.應當由趙某和王某承擔責任,王某適當多分擔
5(單選題)新形勢下,( )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當前,對于執(zhí)政黨最大的危險是( )。
A.信仰迷失 內外敵對勢力的破壞
B.精神迷失 能力不足
C.道德滑坡 消極腐敗
D.精神懈怠 脫離群眾
溫馨提示:答案在下頁
1、解析:本題考查民法物權中的所有權知識。
①項正確,處分權是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最終處理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命運的權利。包括資產的轉讓、消費、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處分權是所有權四項權能的核心,是財產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處分權在多數情況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
②項錯誤,村民對宅基地享有使用權,所有權歸集體。
③項正確,對于無主物可以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權,礦泉水瓶屬于無主物,是礦泉水瓶所有權人丟棄之物,王奶奶基于先占取得礦泉水瓶所有權。
④項錯誤,無處分權人未經原所有權人同意而處分財產,原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電腦的所有權人是小張,小李末經小張同意而處分電腦,電腦可以被小張追回,所有人仍歸小張。
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D。
2、解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即不低于36個月。
故正確答案為C。
3、解析: A項錯誤,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張三的行為不是危險駕駛罪。
B項錯誤,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題目中李四僅僅是暫時昏迷,達不到交通肇事罪的嚴重程度,所以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C項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guī)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D項錯誤,過失致人重傷罪,是指過失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行為,不符合題目的表述。
故正確答案為C。
4、解析:《物權法》第一百零二條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因此,ABD選項不符合。
故正確答案為C。
5、解析: 2013年6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指出,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黨內脫離群眾的現(xiàn)象大量存在,-些問題還相當嚴重,集中表現(xiàn)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上指出,馬克思主義執(zhí)政黨的最大危險就是脫離群眾,最容易犯的錯誤也是脫離群眾。
故正確答案為D。
2019年事業(yè)單位考試時間慢慢接近,各位考生在最后的時間內不能懈怠,以上內容是環(huán)球網校編輯為大家整理的2019年事業(yè)單位考試公共基礎中的一些題目,希望大家復習時認真做題,每天有所進步,不斷提高自己的能力,希望大家在2019年事業(yè)單位考試中發(fā)揮超常,考到一個最佳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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