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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實操:年終獎怎么計稅?換工作后如何選擇匯繳地稅務機關?

更新時間:2022-01-28 12:45:01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90收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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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校小編為方便大家了解“年終獎怎么計稅?換工作后如何選擇匯繳地稅務機關?”特做了如下整理,具體年終獎怎么計稅詳情如下:

我今年有換過工作,請問明年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該選擇哪個稅務機關辦理呢?

答:您可向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若您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單位的,可選擇其中一處進行申報。

我公司2022年發(fā)放全年一次性獎金還可以適用單獨計稅嗎?

答:可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的《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guī)定,居民個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繼續(xù)選擇享受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該怎么計算個稅呢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guī)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 164號)規(guī)定,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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