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法律部分21-25
2020年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考點及母題:法律部分21-25
21、合同的訂立:締約過失責任
【知識點】
締約過失責任內容如下:
【單選題】
對于締約過失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締約過失責任人主觀上沒有過錯
B.締約過失責任是一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一種民事責任
C.構成締約過失責任不要求造成他方實際損失
D.締約過失責任可以發(fā)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答案】B
【解析】締約過失責任,發(fā)生在合同成立前,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因一方當事人的過失給對方造成損失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22、合同履行
【知識點】
合同的履行,是指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guī)定,全面、適當地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關于合同履行如下表:
【單選題】
秦某與李某簽訂一份貨物買賣合同,秦某為賣方,住在甲市;李某為買方,住在乙市。雙方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且不能通過交易習慣、合同性質確定,雙方也未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關于該合同履行地點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交付貨幣應在甲市,交付貨物應在乙市
B.交付貨物應在甲市,交付貨幣應在乙市
C.交付貨幣和貨物均在甲市
D.交付貨幣和貨物均在乙市
【答案】C
【解析】如果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題李某為買方,應給付貨幣,秦某為賣方應接受貨幣,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甲市履行義務。交付貨物應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秦某為賣方應交付貨物,則應在甲市履行義務。
23、合同終止
【知識點】
合同的終止又稱為合同的消滅,是指合同關系當事人雙方之間權利義務于客觀上不復存在。
合同終止的方式如下表:
【單選題】
甲向乙借了 300 元錢,同時甲又為乙修好了筆記本電腦,修理費恰好是 300 元。則甲乙之間的債權債務可以( )。
A.提存
B.抵銷
C.混同
D.免除
【答案】B
【解析】抵銷是當事人雙方互負同種類的給付義務時,將兩項義務相互沖抵,使其在對等額內消滅。
24、合同的擔保
【知識點】
一、合同擔保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形式
(一)概念
合同的擔保,是指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擔保措施保證合同義務人履行義務的一項法律制度。合同擔保是督促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措施。
(二)法律特征
1.合同擔保具有明確的目的性。設立擔保的目的在于督促合同義務人積極履行義務,保障債權人的權利的實現。
2.合同擔保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
合同的擔保有法定擔保和自愿擔保之分。法定擔保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規(guī)定的擔保(如留置權)。常見的合同擔保是由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設立的,因此約定擔保是合同擔保的主要形式。
3.合同擔保具有從屬性。擔保合同作為從合同,不能脫離主合同而獨立存在,它的效力要受主合同的制約。
(三)法律形式
二、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是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合同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方式。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是保證人和主合同的債權人。具體內容如下表:
【單選題】
根據有關規(guī)定,下列主體作為保證人不會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是( )。
A.企業(yè)法人的職能部門
B.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公立醫(yī)院
D.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公民
【答案】D
【解析】保證人必須是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無效的;國家機關和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yè)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均不得作為保證人。
25、合同的擔保:定金
【知識點】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訂立時或履行前,給付對方一定數額金錢的擔保方式。
關于定金的具體內容如下表:
【多選題】
關于合同定金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定金具有擔保效力
B.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C.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D.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50%
E.當事人既約定定金又約定違約金的,未違約一方可以同時要求賠償定金和違約金
【答案】ABC
【解析】定金具有擔保作用,這種作用是通過定金罰則體現出來的,A 選項正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B 選項正確;定金合同屬于實踐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C 選項正確;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 20%,D 選項錯誤;違約金與定金的罰則并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擇其一適用,E 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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