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預習:要約收購
2013年真題交流專區(qū):初級經(jīng)濟法、初級實務 、中級經(jīng)濟法、中級實務、中級財務
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順利結(jié)束,環(huán)球網(wǎng)校希望考生在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前,可以簡單輕松的進行一些知識點的預習。還有更多試題及技巧敬請期待!
要約收購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xié)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xù)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fā)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1.收購要約的公告
收購人必須事先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同時提交證券交易所),在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購要約。
2.收購要約的期限
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
3.收購要約的撤銷和變更
(1)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nèi),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2)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事先向中國證監(jiān)會、證券交易所提出報告,經(jīng)“批準”后,予以公告。
4.收購要約提出的各項收購條件,適用于被收購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東”。
規(guī)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5.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nèi),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
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wǎng)校會計職稱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編輯推薦: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預習:保證方式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jīng)濟法》預習:保證人
最新資訊
- 備考2025年中級會計資料免費下載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財務管理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教材目錄2025-01-10
- 2025年中級會計師教材多少錢?2025-01-09
- 中會考生請注意!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預計在4月發(fā)售!提前了解購買渠道2025-01-09
- 202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預計在4月發(fā)售2025-01-08
- 2025年中級會計教材變化預測:預計中級會計實務和經(jīng)濟法有所變動2025-01-08
- 【免費下載】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思維導圖.pdf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