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全工程師《管理知識》講義:第二章七節(jié)
第七節(jié)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一、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原則
(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是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財務計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改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條件,有效防止事故和職業(yè)病的重要保證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為了保證安全資金的有效投入,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我國的《安全生產法》,以及1963年國務院頒發(fā)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guī)定》,1956年勞動部、全國總工會頒布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1977年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關于加強有計劃改善勞動條件工作的聯合通知》,1979年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建委頒布的《關于安排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經費的通知》,1979年國務院批轉勞動總局、衛(wèi)生部頒布的《關于加強廠礦企業(yè)防塵防毒工作的報告》,2006年財政部、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頒布的《高危行業(yè)企業(yè)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6]478號)、《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規(guī)和文件中均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
2、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核心是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按照行業(yè)分可分為:煤礦安全技術、非煤礦山安全技術、石油化工安全技術、冶金安全技術、建筑安全技術、水利水電安全技術、旅游安全技術等。安全技術按照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可分為:防火防爆安全技術、鍋爐與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起重與機械安全技術、電氣安全技術等。安全技術按照導致事故的原因可分為: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等。
(1)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
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是指為了防止事故的發(fā)生,采取的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防止其意外釋放的技術措施。常用的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有消除危險源、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隔離等。
1.消除危險源
2.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
3.隔離
4.故障一安全設計
5.減少故障和失誤
(2)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
防止意外釋放的能量引起人的傷害或物的損壞,或減輕其對人的傷害或對物的破壞的技術稱為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該項技術是在事故發(fā)生后,迅速控制局面,防止事故的擴大,避免引起二次事故的發(fā)生,從而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常用的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有隔離、個體防護、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避難與救援等。
1.隔離
2.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
3.個體防護
4.避難與救援
此外,安全監(jiān)控系統作為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是發(fā)現系統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安裝安全監(jiān)控系統,可以及早發(fā)現事故,獲得事故發(fā)生、發(fā)展的數據,避免事故的發(fā)生或減少事故的損失。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原則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則。
(2)自力更生與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
(3)輕重緩急與統籌安排的原則。
(4)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基本內容
(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范圍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范圍,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預防職業(yè)病、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4類:
(1) 安全技術措施。指以防止工傷事故和減少事故損失為目的的一切技術措施。如安全防護裝置、保險裝置、信號裝置、防火防爆裝置等。
(2) 衛(wèi)生技術措施。指改善對職工身體健康有害的生產環(huán)境條件、防止職業(yè)中毒與職業(yè)病的技術措施,如防塵、防毒、防噪聲與振動、通風、降溫、防寒等裝置或設施。
(3)輔助措施。指保證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衛(wèi)生性保障措施,如塵毒作業(yè)人員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婦女衛(wèi)生室、急救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指提高作業(yè)人員安全素質的有關宣傳教育設備、儀器、教材和場所等,如勞動保護教育室、安全衛(wèi)生教材、掛圖、宣傳畫、培訓室、安全衛(wèi)生展覽等。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應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總名稱表》執(zhí)行,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
(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內容:
(1)措施應用的單位和工作場所。
(2)措施名稱。
(3)措施目的和內容。
(4)經費預算及來源。
(5)實施部門和負責人。
(6)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措施預期效果及檢查方法。
對有些單項投入費用較大的安全技術措施,還應進行可行性論證,從技術的先進性、可靠性,以及經濟性方面進行比較,編制單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報上級主管或邀請老師進行評審。
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編制方法
(一).確定措施計劃編制時間
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與同年度的生產、技術、財務、供銷等計劃同時編制。
(二)布置措施計劃編制工作
企業(yè)領導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向下屬單位或職能部門提出編制措施計劃具體要求,并就有關工作進行布置。
(三)確定措施計劃項目和內容
下屬單位在認真調查和分析本單位存在的問題,并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和主體內容,報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對上報的措施計劃進行審查、平衡、匯總后,確定措施計劃項目,并報有關領導審批。
(四)編制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經審批后,由安全管理部門和下屬單位組織相關人員,編制具體的措施計劃和方案,經討論后,送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
(五)審批措施計劃
上級安全、技術、計劃部門對上報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進行聯合會審后,報單位有關領導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一般由總工程師審批。
(六)下達措施計劃
單位主要負責人根據總工程師的審批意見,召集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負責人審查、核定措施計劃。審查、核定通過后,與生產計劃同時下達到有關部門貫徹執(zhí)行。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后,計劃部門應定期進行檢查。企業(yè)領導在檢查生產計劃的同時,應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安全管理與安全技術部門應經常了解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實施情況,協助解決實施中的問題,及時匯報并督促有關單位按期完成。
已完成的措施計劃項目要按規(guī)定組織竣工驗收??⒐を炇諘r一般應注意:所有材料、成品等必須經檢驗部門檢驗;外購設備必須有質量證明書;負責單位應向安全技術部門填報竣工驗收單,由安全技術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負責單位持竣工驗收單向計劃部門報完工,并辦理財務結算手續(xù);使用單位應建立臺賬,按《勞動保護設施管理制度》進行維護管理。
(七)實施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經審批后應正式下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落實到各執(zhí)行部門后,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已經完成的項目,應由驗收部門負責組織驗收。安全技術措施驗收后,應及時補充、修訂相關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開展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建立相關的檔案和記錄。
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項目,或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項目,必須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出相應的補救措施。經上級部門審批的項目,還應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小結:本講講述了安全生產投入的要求、提取標準、使用和管理;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要求、存儲和使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原則、內容以及編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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