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五章: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更新時間:2013-05-28 09: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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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五章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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